俄罗斯东欧中亚学院教职员工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发布者:吕玢发布时间:2020-03-05浏览次数:277

为适应学校、学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加强队伍建设,充分调动起全院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进教职员工的辐射、引领作用,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评选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过程接受广大教职员工的监督;

2.注重工作实绩的导向、激励和引领作用,群众公认和学生好评的原则;

3.坚持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原则;

4.坚持实事求是、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

 

二、教职员工评优评先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勇于作为;

2.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热爱学生,能服从学校、学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3.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学校教学、科研、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5.需符合相关参评奖项的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与评优评先:

1.有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之相关条款者;

2.近五年内,有发生教学事故、不假离岗或旷工行为者;

3.因失职造成安全责任事故者;

4.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者;

5.师德考核不合格者。

 

三、评选程序:

1.根据各参评奖项要求,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民主推荐;

2.学院总支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教职工评优评先条件确定候选人名单;

3.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一周,广泛征求全院师生的意见;

4.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扩大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先进人员的最终名单;

5.向学校相关部处推荐上报。